父母团聚类移民
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是家庭团聚类移民的一种,英文描述为Sponsor your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,即持有加拿大国籍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申请人,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父母或祖父母申请团聚移民。
申请人需要满足:
1. 申请人需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或者永久居民;
2. 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;
3. 申请人年收入需要达到政府要求;
父母团聚有以下三个要素需要注意:
1、申请时间
提交申请到拿到移民签证的时间一年左右,
但加拿大移民局要求申请父母团聚移民需要提供近三年的NOA,因此该项目移民申请需要提前四年开始计划。
在2018年联邦政府将父母团聚的申请方式恢复成先到先得的方式,在2018年底也通过媒体宣布将尽快处理积压案例。在此基础上2019年联邦政府计划接收20,000个父母或祖父母团聚申请。
2、家庭人口
1)主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合法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,年满18周岁以上。
2)申请人家庭人口的核算是非常重要的,这里指的家庭人口以赡养义务为核算标准。如果是单身1个人需要担保父母2人团聚,则家庭人口为3人。如果是夫妻两人,担保其中一方父母2人,则家庭人口为4人。如主申请人与配偶有一个子女,但以前曾经担保过其中一方的父母2人(注意:父母团聚项目中,父母登陆后的赡养义务为20年),而目前要再次担保另外一方的父母2人,则家庭人口为7人。
3)此外,还需要注意在担保过程中,可能发生的人口数量的变化。比如,在计划申请父母团聚后,家庭中增加了1个小婴儿,小婴儿也是要算在担保人口中的。
4)虽然,有的家庭在申请的过程,可能只有母亲或者父亲一方愿意来加拿大团聚,但是在申请时仍然需要申报父母2个人。
3、收入,收入,收入
收入在父母团聚项目中有着决定性意义。根据政府规定,申请人的收入必须达到加拿大家庭最低收入(LICO)的1.3倍。也就是说,家庭人口的增加将与家庭收入成反比。同时,家庭收入不仅要在申请时达到申请标准,而且要在申请过程中也需要维持这个标准。
在家庭收入中政府补贴金、救济金、补助金等是不能计算在内的。